河南省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在实习分配上存在违反行为,当地教育部门却不管不问,当事人是漯河医专学生。
2015年将去实习的在校学生都被分配到了和学校经济利益挂钩的小医院,甚至无证的私人医院。院方规定在校学生必须全部付出学校安排,不能自己找实习的医院?那么请问校长?谁给你的权利?那个规定是这么写的?算不算违法?
每年到了去实习的时间学校就会以对学生负责作为借口强制帮学生分配实习,并且收取1200块钱所谓的实习费用,在实习期间是没有一毛钱工资的,而且生活费因为没有学校饭堂的原因急速提高,对有些家庭困难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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